辟谣 | 文昌海口频发带娃盗窃 孕妇盗窃不担责?没有的事

来源:南国都市报 作者:田春宇 王小畅

  海南网络辟谣专栏

  文昌、海口等地频发“带娃盗窃”案件引关注

  孕妇盗窃不担责?没有的事儿

  “孕妇盗窃”近年来出现的频率越来越多,怀着孕带个儿童,不是自己偷,就是教唆儿童偷,即使被抓个正着,她们还叫嚣着“警察还得放了我”。法律对孕妇、哺乳期妇女、未成年人的人道主义,俨然成了不法分子屡屡作案的“保护伞”。孕妇或者哺乳期的妇女犯法可以免责?教唆未成年人的儿童行窃,成人就可脱罪?其实,并不是这么回事儿。

  □南国都市报记者田春宇 王小畅

怀孕女子示意孩子偷走手机。

  案件

  三女子合伙带娃偷手机

  文昌1天3家店铺中招

  南国都市报11月30日讯(记者王小畅田春宇)11月27日,文昌市文城镇连续有3家商店,相继发生手机被窃案件。三家店面监控显示,案件发生时,都出现三名疑似怀有身孕的女子。作案方法也一样,都是教唆一名3岁左右的小女孩从收银台处窃走手机。目前,其中一名嫌疑女子已经被抓获,由于其有身孕,现被取保候审,警方正在对案件进一步侦办中。

  疑三女子教唆3岁小女孩行窃

  11月30日下午,南国都市报记者来到文昌宝安商业广场,这个广场一楼的商铺“魔美优品”3天前被盗。“他们分工很明确,手法很熟练。”店主黄女士介绍,当天11时11分左右,先是一名穿白色衣服的女子走到收银台前,问她有没有湿纸巾卖。“我当时感觉就有点不对劲,我们这里卖化妆品的,怎么会有湿巾卖呢。”

  白衣女子查看了收银台的情况后,走到店外面打了电话。之后,先是一名孕妇到店内,说要买面膜,把黄女士叫到铺架前。另一名带着小女孩子的绿衣孕妇也走到店内,隔着货架站在黄女士的对面。为了引开黄女士的视线,假装买面膜的孕妇,装着找不到面膜。“那面膜就在她前面,估计是为了引开我的视线。”黄女士蹲下取出面膜给那名孕妇。

  此时,监录记录下的画面,至今让黄女士不愿相信。视频显示,绿衣女子忽然轻轻推了小女孩一下,小女孩似乎意识到了什么,便走到柜台前,拿起放在上面的手机,塞进了衣服里面,整个过程不到一分钟的时间。

  1天3家店铺被盗手机

  根据黄女士提供了线索,当天记者又走访了两家当天被盗的商家。一家位于文昌老街的衣服行,被盗的是一名店员的三星手机,发案时间大约在10时40分左右,也就是在黄女士被盗之前,两家店铺相距不远,估计只有几百米。

  监控显示,案发时,有3名女子相继出现,都是孕妇,长相与去黄女士店里的女子相似,而且是一样的衣服。作案手法一样,先是穿白衣的女士到收银台旁近查看,之后,另两名孕妇相继“登场”引开两名店员的视线,之后,小女孩从收银台处拿到了手机。

  同这家店铺一样,另一家内衣店监控也显示,三名可疑的女子也同时出现,并教唆小孩子盗走收银台的手机。不过庆幸的时,该店员李女士(化名)的手机最后被找回来了。

  一名嫌疑人被抓正取保候审

  事发后,黄女士黄女士报完警回店途中,对面走来了一名带着小女孩的绿衣女子,正是刚刚在店里拿了手机的人。黄女士拿过女子的手提包翻找,可是自己的手机已经不在里面了。随后,民警赶到现场,将女子和小女孩带回所里进行调查。通过初步调查,民警发现在女子包内,还有另外几部手机。民警打开其中一部手机,并联系上了主人,正是不久前被盗的李女士。

  30日,记者从文昌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了解到,目前,初步了解到嫌疑女子是江西人,小女孩3岁左右。女子经体检证实怀有身孕,现在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案件

  海口多家商场出现“带娃盗窃”案件

  海口的商业繁华地区也成为这类盗窃犯罪嫌疑人的“钟爱之地”,用他们的话说,“随便溜达一圈就够用一个月了”,可见猖獗程度。

  去年12月27日,一名怀有6个月身孕的儋州籍女子在海口得胜沙路服装城内盗窃时被市民发现。民警赶到现场前,围观群众对该女子拍照时,她竟不时摆各种Pose,声称“我是孕妇,偷东西你报警也没用,警察还得放了我”。

  而遇到孕妇盗窃,即使抓到现行,事主也显得非常无奈。“不能随便动她,怕出什么意外情况,咱们也担不起这个责任,只能等待警察来,但听说很快也被放了,又会出来偷。”解放西香港城曾被盗手机的店主说。

  处在哺乳期的妇女仿若有“免罪金牌”,海口公安局龙华分局便衣警察大队二中队陈亮就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今年4月10日13时20分,他们在时装批发商场抓获盗窃手机嫌疑人黎某华(女,28岁,儋州市人)。当时黎某华偷走手机仍大胆地在商场附近徘徊,便衣民警拨打失主的手机号,发现手机从她身上响起,才上前将其控制。“当时她抱着孩子打掩护,很容易麻痹他人,让很难人让起疑。”陈亮说。

  前不久,该中队还抓到一名商场内盗窃的女子,当把她带到派出所后,她的家人很快带着一个2、3个月孩子来到派出所大闹,要求放人,称女子还在哺乳期。

  11月3日,在府城一家服装店内,一名妇女带着一个女孩,妇女吸引店主注意的同时,女孩溜进收银台,偷走一部苹果5S手机。11月1日18时许,海口海甸城商场发生一起盗窃事件,在商场一楼通往负一楼楼梯口处,一名6岁左右的女童在一名孕妇的掩护下,将店员装有现金的手提包偷走。

  派出所

  “孕妇盗窃”案占盗窃案总数四分之一

  谈到孕妇盗窃,管辖海口商业区域较多的中山派出所所长莫彬比较头疼,但他说,对于此类情况,公安机关在预防打击层面已在克服困难严厉打击。

  莫彬说,近年来,仅该所抓获的扒窃、盗窃犯罪嫌疑人里的为孕妇或者哺乳期的妇女,就占盗窃案件总数的四分之一。而孕妇盗窃作案有规律可循,一到周末、节假日,尤其春节前期,盗窃警情都会翻倍增加。

  孕妇盗窃时,一般选择高档手机、钱包等,一般涉案价值多超过1500元,触犯法律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按照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这就是群众眼中,甚至盗窃孕妇自己口中所说的:“抓了就放”。“取保候审只是公安机关办案取证环节,处于人道主义,暂时不能羁押,但待过了哺乳期之后,警方还会传唤回来承担该承担的刑事责任。”莫彬说。

  然而,不少盗窃孕妇存在误区,以为有了免罪金牌,才会肆无忌惮的作案。也有盗窃孕妇为了不承担后续刑事责任,会选择不配合警方调查,拒绝认罪,甚至报假名字,想要蒙混过关,欲逼警方放人。这类人给民警办案过程平添了不少困难,浪费警力。

  释疑:

  孕妇犯罪照样担责

  1.孕妇或者哺乳期的妇女犯法可以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海口市公安局法制支队一大队长大队长吴士芳介绍,只是侦查阶段不予收押,但可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如哺乳期过了,该负什么法律责任就负什么责任。

  她介绍,海南盗窃罪盗窃金额达到1500元以上的,即可构成刑事案件,依法追究刑事责,立案后走刑事司法程序。在一件孕妇盗窃的案件里,在公安机关取证侦查环节,老百姓看到的是就是孕妇盗窃被抓后很快被“放行”,实际上,只是暂时不予羁押犯罪嫌疑人,但警方侦查工作仍然在继续,刑事司法程序在正常进行当中。犯罪嫌疑人哺乳期过后,将会根据案件进展依法对其收监,追究其刑事责任。

  2.取保候审期间再作案怎么办?

  吴士芳介绍,期间,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再次作案的,届时会数罪并罚,量刑更重。

  3.取保候审期间跑了怎么办?

  派出所介绍,警方在取保候审环节已经掌握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等信息情况,一旦出现此类情况,将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网上追逃,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逃得了一时,也逃不了一世,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4.成年人指使未成年的孩子盗窃怎么办?

  吴士芳介绍,此类情况将根据公安机关调查的情况具体认定,一旦认定属于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我国法律规定,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不负刑事责任,因此如果发生成年人教唆不满14岁的未成年人犯罪,该成年人可视为主犯,负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甘晨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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