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在全国率先推行减免商事主体公示负面信息

来源:南海网 作者:庄晓珊 谢雨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2月14日消息(南海网记者庄晓珊 实习生谢雨)南海网记者2月14日从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案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面,为激励商事主体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海南在全国率先推行减免商事主体公示负面信息,商事主体不再公示行政处罚等负面信息。

  发布会通报,现有的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需公示商事主体的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公示义务较多,特别是公示行政处罚等负面信息,造成有些商事主体不愿在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主动公示监管信息。为激励商事主体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海南率先减免商事主体公示负面信息。

  据了解,海南推行减免商事主体公示负面信息,首先按照《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相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商事主体的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其次,商事主体应当通过公示系统依法公示其出资、行政许可、股权变更等信息。在商事主体公示的信息事项中,免除了商事主体公示其受到行政处罚信息的义务,这是《条例》在全国率先推行的制度创新,该项内容已由监管部门公示,商事主体无须再公示此项信息。

  据悉,海南自减免商事主体公示负面信息后,商事主体不再公示行政处罚等负面信息,减少了公示义务,节约了成本,减轻了负担;激励商事主体更加积极主动通过公示系统对应当依法公示的正面信息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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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肖秀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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