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委省政府2019年为民办实事事项公布 涵盖8大内容

来源:南海网 作者:庄晓珊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2月14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庄晓珊)日前,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省委、省政府2019年为民办实事事项》的通知,公布2019年为民办实事8大事项,具体包括:对全省学生眼科疾病筛查治疗;对农民小额贷款贴息;重度(一级)残疾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设30所公办幼儿园;提高学前教育“三类幼儿”资助标准;建设智慧警务便民服务站;开展“您读书,我买单”全民阅读活动;菜篮子工程(农贸市场升级改造)。

  附:省委、省政府2019年为民办实事事项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省委、省政府2019年为民办实事事项》的通知

  琼办发〔2019〕19号

  各市、县、自治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省委、省政府2019年为民办实事事项》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并就做好贯彻落实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为民办实事事项是深入贯彻党以人民为中心的具体体现,是省委、省政府向全省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促进全民共享改革开放发展成果的重要措施,各市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真抓实干,把为民办实事办实、把好事办好。

  二、尽早启动。省直有关部门要尽快确定项目任务分解计划及资金分解计划,在2月底前向有关市县下达项目任务计划和资金安排计划,并抄送省财政厅。各市县要根据资金安排计划,足额落实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市县配套资金;各市县、省直有关部门原则上要在3月启动项目实施。

  三、加强项目管理。省直各部门、各市县要细化量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推进时间表和路线图,紧盯项目实施进度,强化质量监管,确保项目按质、按量如期完成。

  四、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建立督查通报制度,省政府办公厅要对为民办实事事项实施常态化督查,考核通报,并定时向省委、省政府汇报项目进度和存在的问题。年终未完成任务的市县和省直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通过媒体向全省人民作出说明。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省委、省政府2019年为民办实事事项

  一、对全省学生眼科疾病筛查治疗

  按“教育卫生部门组织-市县医院筛查-省级医院医治-保健院档案管理”的模式,2019年计划对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学生70万人实施视力、屈光度、33cm眼位、裂隙灯等检查,对异常者进一步实施专业的生物测量、眼底、眼压等检查,对筛查出的屈光不正与弱视学生,转诊省级医院进行干预与治疗。建立全省学生眼疾病档案,对影响学生眼健康的疾病做到早发现、早干预、减少视觉损伤,形成“普查、追踪、分析、干预”全方位防治体系。

  2019年,眼科疾病筛查共需财政资金3055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2565万元,市县财政资金490万元。眼科疾病治疗费用按规定由医保、救助及个人负担。(责任部门: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各市县政府)

  二、对农民小额贷款贴息

  对金融机构发放的农民小额贷款给予年贴息率不低于5%(农民专业合作社年贴息率不低于3%)的财政贴息;扩大对贫困户贴息的覆盖面,对建档立卡贫困户,金额在5万元以下、期限3年以内、免抵押免担保、执行基准利率的小额贷款,财政资金给予全额贴息。预计通过财政贴息撬动全省发放50万元以下农民小额贷款35亿元,其中,10万元以下农民小额贷款15亿元。

  2019年,共需财政资金47566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28000万元,市县财政资金19566万元。(责任部门: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各市县政府)

  三、重度(一级)残疾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为海南户籍持第二代残疾人证的重度(一级)残疾人提供免费乘坐海南高铁、市县际长途汽车服务,以减轻我省重度(一级)残疾人因医疗康复、就业教育培训出行的经济负担,鼓励重度(一级)残疾人积极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2019年,共需财政资金530万元,全部由省级财政负担。(责任部门:省残联,各市县政府)

  四、建设30所公办幼儿园

  继续实施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2019年在海口市、三亚市、琼海市、文昌市、东方市、乐东县、澄迈县、昌江县、琼中县等9个市县新建、改扩建30所幼儿园,预计新增学位约6660个。

  2019年,共需财政资金1264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8729万元,省级财政资金3919万元。(责任部门:省教育厅,有关市县政府)

  五、提高学前教育“三类幼儿”资助标准

  从2019年起,将我省学前教育孤儿、残疾幼儿及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含建档立卡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等)资助标准从每生每学年750元提高到1300元,切实减轻“三类幼儿”家庭经济负担,让每个“三类幼儿”都能上得起幼儿园,预计惠及4万多个家庭。

  2019年,共需财政资金573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867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412万元,市县财政资金1459万元。(责任部门:省教育厅,各市县政府)

  六、建设智慧警务便民服务站

  全省各市县范围内,在有条件的社区便利店、商超、政务窗口、人流密集场所设置具有公安部“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技术的智慧警务便民服务站,即装配集身份证读卡器、摄像头、打印机、扫描仪、银行卡缴费等多功能自助终端机,通过开放性警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治安、户政等多警种、多部门网上服务,实现全天候不间断贴近式服务,将警务便民服务延伸到社区。全省共安置多功能自助终端机300台,其中海口市、儋州市各30台,三亚市、琼海市、文昌市、万宁市、东方市、乐东县、澄迈县、临高县、定安县、屯昌县、陵水县、昌江县各15台,保亭县、琼中县、白沙县、洋浦各12台,五指山市9台,三沙市3台。

  2019年,共需财政资金30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0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000万元,市县财政资金1000万元。(责任部门:省公安厅,各市县政府)

  七、开展“您读书,我买单”全民阅读活动

  在海南书香节期间,全省开展“您读书,我买单”全民阅读活动,持有海南本地居民身份证或本地临时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公民,在海南省内任意一家正规实体书店或网上书店购买具有国家标准书号的中文图书(教材教辅、考试类图书除外),不超过两册,总金额100元以内(含邮费)。2个月内阅读完后,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居住证到当地图书馆退书及发票(发票单位开具为拟报账的公共图书馆名称),财政给予全额报销。图书归还图书馆后进入馆藏。

  2019年,共需财政资金185万元,全部由省级财政资金负担。(责任部门:省委宣传部,各市县政府)

  八、菜篮子工程(农贸市场升级改造)

  2019年对77家老旧农贸市场的建筑设施、场地环境、装饰设计、设施设备等进行改造升级,切实解决农贸市场基础设施老化和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实现交易大厅划行归市,活禽隔离销售,熟食封闭经营,有效避免食品二次污染。改造后的农贸市场,达到布局合理、设施配套、整洁明亮,市场管理明显提升,为消费者提供良好的购物环境。

  2019年,共需安排财政补贴3283万元(2019年安排补贴资金的30%,其余70%纳入2020年预算),其中省级财政补贴2512万元,市县财政补贴771万元。(责任部门:省商务厅,有关市县政府)

责任编辑:杨子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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