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法院设置“失信被执行人墙”见成效 2个月还款370余万元

来源:南海网 作者:李绍远 高琼芳

  儋州市人民法院在夏日广场旁边设置的“失信被执行人墙”。儋州法院供图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儋州6月13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李绍远 通讯员 高琼芳)儋州市人民法院2018年9月1日在儋州夏日运动广场设置了一堵长24米、高2.5米的“老赖失信墙”,定期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照片、住址、未履行案款数额等失信信息。2019年以来,“失信被执行人墙”持续发力。近日,儋州法院上墙公布2019年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截至目前,两个月的时间已有11案15名被执行人慑于压力主动还款370余万元。

  据介绍,申请执行人王某汉与被执行人王某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据生效的儋州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向被执行人王某生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向申请执行人王某汉偿还借款1000000元及利息260000元,负担申请执行费15000元。因王某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儋州法院遂将王某生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并公布在“失信被执行人墙”上,同时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慑于压力,被执行人王某生主动联系儋州法院,在执行法官释法说理下,与申请执行人王某汉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申请人于某与被执行人陈某、岳某、担保人黄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经结算,尚欠117000元未履行,2018年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黄某作为担保人,并承诺如果被执行人不按照执行和解协议履行,自愿同意法院将其列为被执行人承担连带还款义务。后来陈某、岳某果然未按照执行和解协议还款。经申请人申请,儋州法院于今年3月恢复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将被执行人陈某、岳某、黄某的失信信息公布上墙。慑于压力,黄某将全部案款汇入法院账户。

  儋州市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儋州法院创新形式,丰富内容,通过市区户外LED视频、公交车流动广告电子屏幕、出租车广播和儋州市18个乡镇执行宣传车定期宣传及打造儋州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墙”等多项举措,打好失信惩戒组合拳,执结一批“骨头”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

责任编辑:李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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