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的杰出法官——追记全国模范法官、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胡国运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作者:雷蕾

  披着一生挚爱的法袍,他悄无声息地走了。

  5月6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胡国运在办公室突发疾病,55岁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这一天。他的手边,还摊开着即将开庭案件的案卷。

  春蚕丝尽,红烛泪干。胡国运33年司法生涯,25年坚守审判一线,办案逾千件,无一错案。人们自发深情地缅怀、追思他,称赞他饱含为民情,不舍公平正义。

  日前,人社部、最高法院追授胡国运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江西省委追授胡国运同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斯人已逝,法魂长存,明灯不灭。

  “行走的法律百科全书”

  在江西法律界,胡国运是公认的民商事审判专家,同事更是称他为“行走的法律百科全书”。

  2016年初,胡国运担任庭长的民一庭接手了一起大气污染纠纷案,一审法院在环境侵权损失数额难以鉴定的情况下,酌情判决污染者赔偿,受损方因数额过低而选择上诉。

  面对这起此前没有先例的新型环境污染案,胡国运调阅案卷后提出,一审在环境侵权损失数额难以鉴定的情况下判决赔偿金额过低,实质上是环资案件普遍存在的“取证难”问题所致。法庭可以根据当地林业部门在污染后提供的调查表,就污染苗木受损情况开展市场调查,从而计算损失额度,作为判决依据。

  “我们有理有据地将污染造成的损失计算出来,终于让双方服判。”当时的合议庭成员陈幸欢说。这起案件被最高法院评为典型参考案例,判决书获评全国法院优秀环资裁判文书一等奖。

  在一起建设工程案件中,胡国运所展现出来的专业精神令陈慧至今印象深刻。

  在胡国运的指导下,陈慧对这起案件共出具了三份文书。第一份是判决书,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工程款先行判决。第二份是发回重审的裁定,对案件中工程造价不实,需要进行工程造价鉴定的部分发回原审法院重审。第三份是罚款决定书,对上诉人反复提出鉴定申请,滥用诉权的行为进行处罚。三份文书相结合,可以对上诉人查清事实的主张进行认定,对上诉人滥用证据的行为进行罚款,也对被上诉人的忿忿不平给予回应。

  对罚款部分,胡国运还专门指导陈慧写了一篇调研文章,对全省法院在涉及工程款鉴定方面的案件进行指导。

  胡国运办案的严谨细致出了名。“判决书里的一字一句一个标点,都关系到一个人、一个家庭甚至一家企业的命运。”这是他经常挂在嘴边的话。

  今年1月,胡国运受理了一起建筑工程纠纷案,案件争议标的4000多万元,矛盾深、专业性强,案卷材料堆起来齐腰高。因疫情期间无法正常开庭,为减少当事人的诉累,他开启线上审判模式。

  “所有的证据材料、意见公开交流分享,案件得以高效审结。”代理律师邹玲说,胡法官不仅专业精湛,更通过公开、透明的审判方式让她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

  拿到4万余字的裁判文书,案件当事人刘卫东感慨:“虽然部分诉求被驳回,但看完裁判文书,我心服口服。我们做企业的,最怕打官司,但多一些胡国运这样的法官,我们就充满信心。”

  “这些工资,农民工等不起啊”

  因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江西高院民一庭法官吴玉萍对胡国运肃然起敬。由于部分程序瑕疵,按照惯例案件要发回重审。胡国运了解案情后发现,案件涉及的400多万元工程款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农民工工资。

  “如果全案发回重审,按照规定程序走,兜兜转转又得一年半载,但是这些工资,农民工等不起啊!”胡国运建议:对部分事实先行判决,让农民工尽快拿到工资款。合议庭采纳了他的建议,农民工很快拿到了工资。

  “他总是把关注的目光投向更弱势的群体,总想着他们的悲欢苦痛。”吴玉萍说。

  胡国运时常对民一庭的法官说,我们的每一次审判都连接着社会的神经,关系着法治的进步。法官不仅要做好个案的裁判,更要通过司法的力量去激活社会的正义和良知。

  那是多年前一个春暖花开的下午,法官李平特意选择这个好日子请假去办理结婚登记。胡国运恭喜她,叮嘱她好好度假,还让把初步合议的一起案件法律文书给他审阅。傍晚时分,兴冲冲的李平却被胡国运一个电话喊回了庭里。

  “当时真是非常难以理解,感觉庭长好不近人情。”悻悻赶回单位的李平,心里直犯嘀咕。

  原来,由李平主审的一起稀土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合议庭拟根据在案事实依法判定稀土合同无效。但胡国运却有着不同的看法。

  通过对本案证据的全面梳理,胡国运发现,氧化钆浓度低于合同约定只是本案纠纷的诱因之一,是不是氧化钆的行情急速下滑,导致买方不愿意继续履行条款?退货、返还货款固然符合法律规定,但这样处理恐怕难以收到最佳效果。

  胡国运叮嘱李平,“这个案子还要再好好挖挖,不能就案办案,既要做到案结事了,更要注意到案件的审理对行业发展有没有影响。稀土产业是赣州的特色产业,我们应该尽可能鼓励交易。看能不能调解结案,促成双方继续履行合同?”

  听了胡国运的一席话语,看到裁判文书上被密密麻麻修改的印记,李平心里的不悦飞到了九霄云外。

  合议庭成员分工负责,积极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李平则放弃蜜月休假,赶赴赣州市走访稀土贸易行业协会相关人士,了解商业交易背景和稀土价格走势,请行业协会出面力促和解,并就稀土贸易从司法角度提出了建议。

  “看着当事双方握手言和,甚至眼含热泪,我终于明白了胡庭长的良苦用心。”李平回忆起胡国运指导她办案的点点滴滴,泪水铺满双眼。

  “案件都按法律办,案外压力我来扛”

  胡国运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多年,所办案件涉及金融、房地产等,往往法律关系复杂、标的额动辄以亿计算。因屡次将前来打招呼、说情之人拒之门外,胡国运被一些人嘲讽为“油盐不进”;而得到他公正判决的当事人,却称赞他为“铁面法官”。

  有一年,众人正召开法官会议研究案件。这时,胡国运的手机突然响了,来电是案件一方当事人。对方语带威胁,胡国运淡然回应:“不管你找谁,不管怎么威胁我,这个案子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2006年,律师何大年接手了一起标的额高达3亿多元的担保纠纷案。案件另一方斥巨资聘请了所谓“人脉深厚”的律师,并动用关系向主审法官胡国运“施压”。

  “对于案子能否公正审理,我的心里一直在打鼓。”但让何大年大感意外的是,胡国运顶住压力作出公正判决,当事人息诉服判。

  但坚守正义,谈何容易。曾有恶势力发短信威胁胡国运:“别把事情办绝了!我知道你女儿在哪上学,老婆在哪上班!”因担心家人的人身安全,素来以“铁面法官”示人的胡国运落泪了,但身披法袍的他别无选择,只得再三叮嘱妻子注意安全,在接送孩子的路上多留心些。

  “所有案件按法律办,案外压力我来扛。”为了让年轻同事不受人情世故干扰,胡国运这样告诉他们。

  在他们看来,他们的庭长就是那个始终挺在前面,为他们遮风挡雨的人。

  2012年,民一庭审理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当事一方的诉求依法得不到支持,就试图通过聚众闹访给法院施压。

  那天,一群人又来到法院。按照惯例,案件谁承办谁接访。考虑到承办法官邓相红是女同志,胡国运说:“我跟你一起去吧。”

  接访时,胡国运一直挡在邓相红的前面,他对她说:“你不用害怕,我来顶着。”他耐心地给来访的众人做着解释工作。意想不到的情况突然发生,胡国运遭受到人身威胁,甚至被恶意围攻抓伤。胡国运无所畏惧地说:“案件没判错,威胁也没用,如果我今天成了烈士,你就是罪犯!”

  “他就是这样一个不畏强暴、勇于担当的好庭长。遇到困难和麻烦总是挡在前面,天塌下来也会顶着。”邓相红的眼眶湿润了。

  “我手上的裁判权是我的吗?我能给吗?!”

  “我从未见他发过那么大脾气。”胡国运的妻子刘新明说。

  那是十多年前的一个中秋节前,两名案件当事人手里拎满了礼品找到胡国运家,隔着一扇铁栅栏门,不停地请求胡国运把门打开,“说几句话就走。”

  胡国运将其拒之门外。

  面对来人的苦求,刘新明有些于心不忍,也感到这种待客方式实为不妥,便劝说丈夫开门让他们进来说话,礼物不收便是了。

  “不行,这个门不准开!”“家里的事听你的,但是我工作的事你不能插手。”胡国运态度坚决。

  僵持半个多小时,对方见开门无望,只得无奈离开。

  自那件事情后,他们家就立下一条“规矩”:凡是案件当事人上门来拜访或送礼,“一概拒绝”。调任民一庭庭长之后,胡国运召集了一次家庭会,“民一庭案子更多,绝不能去接触当事人。”“这是底线,底线没守住,这个家庭也不会安宁。”

  十余年,这个家规从未有过“破例”,“家规”成了“铁规”。

  妻弟刘忠明早年下岗失业,曾希望姐夫托些关系帮他安排个工作。没想到只提了个开头,就被胡国运拒绝:“永远不要想这个事!”

  “委屈”、“难以理解”,刘忠明向姐姐诉了苦,“这像个姐夫吗,这还算是亲戚吗?”

  “我当时就说了国运,也不是说一定要帮到弟弟,只是觉得不该对弟弟如此态度。但我也理解他。”刘新明至今清楚记得,丈夫对她说的话。

  “我现在帮他谋了个职位,明天人家找我要点什么,我有什么能交换的呢?人家看上的不就是我手上的裁判权吗?可是,这是我的吗?我能给吗?!”

  其实刘新明心里明白,丈夫并不是一个“不近人情”的人。

  考虑到刘忠明当时生活困难,胡国运便悄悄地交待她要给弟弟贴补些家用,鼓励弟弟学习法律知识,帮他整理人才市场的招聘信息,还主动把他的孩子接到家中抚养和教育。

  ……

  “弹指之间,年届五十……敬畏法律,坚守底线;力求公平,不欺弱势。”五年前,钟爱兰花的胡国运回顾自己的法官生涯时这样总结道。

  30多年来,他坚守初心,践行诺言,一心为民,秉公办案,书写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时代篇章。他的突然离世,就像一朵晶莹美丽的兰花飘落在赣鄱的土地上……

责任编辑:邱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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